Photo Credit: http://intellectualconservative.com/

Photo Credit: http://intellectualconservative.com/

作者:杜婧;李司奇;刘畅

从1954年6月世界第一座核电站苏联奥布宁斯克核电站投入使用以来,核能已经渐渐发展为重要的几大能源之一。相比与传统的化石资源,核能本身的清洁、高效确实是其不可否认的优势,但由于核电站事故的极强的摧毁性以及核废料的放射以及处理问题,各国对与核电的态度不尽相同。

在欧洲甚至是整个西方世界,法国对于核能的利用可谓首屈一指。在法国,核电已成为其电力工业的核心,法国通过对核能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在能源自给的路上不断前行,可以说,法国比任何国家都更接近“让原子能造福千万人”的最初愿景。数据显示,1970年,法国80%的能源依赖进口,2009年,核能提供了法国所有电力的76%。但同处欧洲大陆的欧洲第一大经济体德国却已明确其将逐步关闭核电站的立场,尽管面临着电价上涨,能源安全,甚至是削弱国际竞争力的危险,德国政府依旧坚定了至2021年全部退出核电的立场。撇开两国的人口密度、能源传统等因素,为何在福岛事件之后法国依然能过坚持核电立场,也促使着人们去思考其背后的原因。按照我国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总体部署,核电将在我国发生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通过分析分析德法两国的核能政策、民意对政府决策的影响,将对我国的核电发展提供重要参考。

一、法国核能的历史、现状及展望

1. 法国核能发展的历史原因

首先我们应该看到,法国可以说是核能研究领域的领头国家。早在十九世纪末,伦琴射线发现之后,法国科学家便开始了对各种放射性元素、放射性物质的发现和研究,居里夫妇就是其中的先驱者。这为日后法国核能的体系化发展、跻身世界前列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

另一方面,法国的核能发展在二战之后就得到领导人的支持。以战后重建为最初目的,为了能更好地进行原子能科学方面的研究,并努力将原子能应用于工业领域以复兴国家经济,戴高乐建立了原子能委员会(CEA),支持核能研究。在最初,由于受到二战广岛长崎的原子弹爆炸影响以及研究深入程度的限制,法国的核能研究的规模还非常小。1948年12月15日,命名为“佐伊”的核反应堆成功释放出的能量也只达到几千瓦。但是冷战局面日益严峻,1949年,前苏联第一颗原子弹爆破成功,这使得法国不再将CEA组织的方向仅限于和平地研究、促进原子能的应用,于是,自1958年起,以军事为目的的核能研究不断展开,与此同时,商用核能也进入了初步发展的阶段。1966-1971年间,在法国、也是世界上的第一家电力公司——法国电力集团——的经营管理之下,六个核反应堆投入使用。截止1971年,核能供电占法国供电量的5%。这对于80%的能源依赖进口的法国来说,无疑努力摆脱能源进口的有效途径。但在当时的冷战大背景下,商用核电站在法国受到的关注远少于法国核武器库的发展。然而,1973年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学会了使用其手中的资源表达他们对于一些国家干预国际局势的行为的不满。OPEC成员国两次大幅抬高石油价格,使得本身就对资源进口依赖程度相当高的法国的能源安全受到了极大威胁。这促使着法国的核能研究和发展在这一点出现转移。

2. 法国核能发展的法律、制度保障

目前,法国共建有19座核电站,59台机组,合理地分布在从西部沿海到内陆濒河地区,且近负荷中心,为地区经济发展及居民生活用电提供了有效的能源保障。同时,全国形成相互连接的大电网,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及安全,满足了国内75%以上的供电需求。

如此的成功归功于两大因素:一是实施严格的核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其二,核电发展坚持走国产化路线。

在监督管理方面,首先,法国拥有建立完善的核安全管理机构体系。法国的核设施安全是在各级安全主管部门的监管下以经营者的高度责任心为基础的。议会科学与技术决策评估局(OPECST)、核安全局(ASN)、核安全与辐射防护总局(DGSNR)、工业、研究和环境地区管理局(DRIRE)、核安全与信息最高委员会(CSSIN)、基础核设施部际委员会(CIINB)、辐射防护与安全研究院(IRSN)构成了完整的核安全管理体系。OPECST负责向议会通报科学和技术选择的结论,供议会做决定参考;ASN负责核设施安全技术和规定的管理以及核安全管理政策的确定和实施,而其监管涉及燃料循环的各个阶段;作为核安全和辐射防护主管机构,DGSNR主要从事核设施和辐射防护安全的技术和规章的管理、核安全和辐射防护监管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而在DRIRE内设有若干核设施处,负责核设施的检查和与地方管理部门联系;CSSIN是一个咨询机构,其工作范围包括与核安全相关的所有问题以及向公众和媒体通报;CIINB对基础核设施许可证、建造和改进申请以及与这些设施相关的规定的制定和实施提出意见。IRSN保证对和核安全局要求的鉴定给予技术支持。可以看出,这七大机构各司其职有互相协调,同时,其中的一些机构,如IRSN还受国防、环境、工业、研究和卫生部长共同监督。可见法国人在商用核能的发展上的严肃程度。

除了组织紧密、环环相扣的和安全管理体系,法国在核工业实践中形成了大量的法律性规定和文件,构成了行之有效的原子能法规体系。覆盖围广泛而全面,涉及到核工业实践的每一个步骤和方面,从放射性防护,到燃料回收再到核贸易出口、核事故应急等方面。这些法规,既满足了法国庞大核工业体系管理的需要,又与国际惯例和跨国经营接轨。

有了良好的法律体系、监管制度,法国核工业发展,作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业之一,坚持走国产化路线,并实现了高度的集中。法电电力(EDF)专门负责以核能为主的全国电力企业营运;法国原子能机构(CEA)负责核能发展战略、技术研究开发和行业管理;法玛通(FRAMATOM)负责核电站设备的研究设计、制造、销售、维修;科可马(COGEMA)负责核燃料循环的前端生产、元件制造、后处理,以及核设施运输等;安得瑞(ANDRA)负责核废物和核电环保等研究和核废物储存。每个环节由一大企业垄断,确保了核电发展的质量和国家对核电发展的有效控制。同时,在核电发展上,法国致力于摆脱美国的垄断,最初决定从美国西屋公司高起点引进900MW压水堆技术,购买了其专利,通过消化吸收创新,很快形成了900MW,1300MW与1450MW系列化压水堆型,最终形成了“纯法国”的核制造技术。保证了本国的能源安全,这与其1973年开始着重核能发展的决策遥相呼应。

3. 法国核能发展背后的民意支持和明确稳定的政策

良好的理论基础、历史发展条件以及监督管理体系固然是推动法国核能发展的重要因素,然而,作为一个民主程度较高的国家,如果没有民意的肯定,政府发展核能、核电的决策也是举步难行的。事实上,在法国,核电的发展不仅是受到了法国公众的容许,甚至为民众赞赏和喜爱。在福岛核电站事故之后,5月30日欧洲最大经济体——德国率先宣布放弃核能。而在之后的由法国民意研究所与《世界报》共同发起了一项关于是否继续使用核能的调查,结果显示20%的法国人明确反对继续使用核能发电,而48%的人态度不明确。在当时,世界舆论几乎一边倒地反对核能的情况下,仅有20%的法国民众明确反对,剩下的80%的法国民众虽有很多人持暧昧态度,但可以看出,总体来讲,法国人是难以放弃对于核电的依赖的,可见核电的发展给法国民众的生活确实带来了很到的好处。

最直观地说,核电的繁荣使得法国的电价比邻国便宜许多,相较于之前,法国的电价相对便宜了20%-30%,每个家庭每年相当于节约了200美元的税金,这大约是该家庭用电的同等支出。另外,不同于福岛核电站对环境造成的恶性影响,法国的电力被建设成了最注重环保的行业,大大减少了法国每年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使得法国的年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远远低于美、德、英等优先发展核能的国家。迄今为止,法国核电发展的三四十年间还没有发生或一起重大的核事故,最近一次的核电站故障停转事件(发生在当地时间2014年4月18日夜)的故障也产生在非核区,对安全并无影响。诸如此类可见的优势使得法国的核能发展挣足了民众的认可,而民众的支持,也是法国核能继续发展的坚强后盾。

但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法国的民众中依然有着反对的声音,有些地方政府也提出不同意见,并且有时还很尖锐。但无论遇到什么反对意见,法国政府都没有改变初衷。法国始终坚持着大力发展核电代替化石能源这一政策,保持了政策的长期连续性,这正是核电得以发展的根本所在。

4. 法国的核能发展与环境保护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也就是法国大力发展核电20年后,法国的年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明显减少,在优先发展核能的国家中,美国年人均排放二氧化碳5.2吨,德国3.2吨,英国3.0吨,而法国只有1.8吨,虽然减少碳排放量、形成一个重要的环保产业并非法国发展核电的初衷,但是事实证明,法国的核电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成就不容忽视。

在1993-1997年的20年里,由于核电站的存在,法国每发出一千瓦时的核电所造成的大气污染(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相较以往减少了十分之一。而各国每日用电量的单位一般用兆瓦计算,可见在节能减排方面法国核电的巨大贡献。

而后二十一世纪初的数据显示,法国年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仅为1.68吨,而其邻国英国人均排放量为2.4吨,德国为2.8吨,美国则高达5.36吨。可以说核电在法国对于环保事业所做出的贡献始终没有止步。

5. 法国核能展望

在强大的技术、完善的制度、积极支持的民意的共同作用下,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可预见的未来之中,法国仍然不会放弃核能的发展。健康发展着的核能,似乎已经成为了浪漫的法兰西的另外一个标签。法国对外出口电能每年可以赚取约二十亿美元,相当于对外出口三十架空客飞机,这使得法国电力集团有了一个可赢利的出口市场,原本的能源依赖进口的法国形象已荡然无存。而合理的核电站布局使得核电满足了法国大部分的用电需求,对于法国来说,似乎已不需要进行新的核电站建设。这为法国核电的发展提供了另一个继续下去的强有力的理由——低成本。在种种有利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我们可以去期待法国核能的发展带给人类更多的惊喜与更多切实的好处。 

二、德国核能政策的历史与发展

1. 德国发展核能的原因

1955年五月德国不仅获得了完整的主权与此同时还有和平利用核能的权利。同年八月举行的第一次日内瓦原子能会议使德国代表团感到了自己在和平使用核能上的差距,尤其是和英美两国的差距。但是随着见面和交往的频繁,德国也渐渐觉得重新融入了国际社会,这种归属感对于德国五十年代中期的核能发展有很大影响。1955年十月成立了联邦核能问题研究部,当时核能的发展不仅得到了国家研究机构的支持,还与个人企业以及科学界紧密合作。

社会上唱着核能赞歌,五六十年代国家崛起的情绪使人们对于核能的期待过高,核能被当做一切能源问题的解决方法,不仅工业用电得到了解决,农业用能源,轮船和飞机的动力来源都可以来自核能。整个对核能积极的情绪应该是由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1953年在联合国著名演讲《原子能为和平服务》(Atoms for Peace)引起的,演讲中说到在广岛和长崎之后核能将只被用于和平的目的,而在1957年时任哥廷根教授哥廷根的18位著名的原子物理学家也发表了他们关于支持和平利用核能的观点。直到六十年代末社会普遍对于核能基本是赞同的声音。

2. 反核情绪的发端与核能问题政治化

第一次对于核能公开的抗议发生在70年代末,这次抗议是为了反对Würgassen核电站的建立,当时有大约两万人占据了将要建厂的地点南巴符州的Whyl,但是早期的批评意见与其说是反对使用核能的危险倒不如说是反对批准核能使用的法律过程,人民担心的更多是冷凝装置产生的雾气会影响到当地的葡萄酒产业。七十年代中期人们在核能使用上的观点越来越走向两个极端,而讨论的重点也随着时间而改变:最早的话题是发电厂里面的辐射问题,随后又指出了核电站对于当地居民和农业的影响,但是这种影响也受到了空间的局限,为了得到全社会的关注,话题又转向了核能的潜在危险,当时美国三里岛的事故为退出核能提供了充分的论据。

而使问题升级的另一原因是,人民逐渐远离了最初有关使用核能的风险和机遇的客观求实的探讨,而是转向了一种背后有着政治目的的分级化。70年代的石油危机让德国人反省了之前的单方面经济增长的模式,在此背景下,核能被其反对者同有问题的经济模式和生活方式划了等号,核能问题渐渐变成了值得全社会深思的价值观问题。德国的反对核能抗议游行(Anti-AKW-Demonstration)在绿党进入议会后(1983年5.6%进入议会)更是得到了在政治上的发声权,不单单依靠在议会外的抗议游行了。

但是德国核电站的安稳运行也最终使关于核能的探讨被其他生态问题取代(比如森林死亡)慢慢淡出了人们的视野。在八十年代前期短暂的回归理性探讨核能的趋势后,1986年4月26日发生的切尔诺贝利核事故再次在德国引起了人们对于核能强烈的探讨。最终当核能这一话题带有政治色彩的出现,成了1986/1987议会选举的竞选话题时,关于核能的辩论也被推向高潮。可是,一个重要的事实,德国核电站以及核反应堆使用的技术和安全标准均远超于切尔诺贝利核电站,却被这些反对者忽略了。尽管如此,由于切尔诺贝利事故,关于核能的讨论更多的变成了政党之间分歧的表示。当时由基民盟科尔总理领导的政府就坚持继续使用核能。同时环保重新成了政治议程的中心,核事故后的五周就成立了联邦环境,自然和安全部。

3. 退出核电政策与其面临的挑战

(1) 政策形成过程

在这一退核决策中首先要分析社民党整体态度的转变,可以说在核能辩论中最重要的就是社民党的态度了,直到七十年代社民党领袖还是毫无保留的支持核能发展,但随着德国的反对核能抗议游行的产生社民党内部也有了反对核能的力量。为了保证党内的团结,1977年的汉堡党内会议决定,避免对核能的使用有一个明确的立场。1984年社民党终于决定对核能采取反对态度了,在切尔诺贝利的压力下,社民党决定十年内全部退出核能,尽管这一时间表最后没能达成,它也为了1998年红绿联合政府的退核政策打下了基础。尽管社民党积极的想要解决这一问题,但是由于他们过于强硬的退核态度,这样的对话总是以失败告终。所有关于对话的尝试都是徒劳,关于核能的探讨都处在“停滞”的状态。在当时的背景下根本无法达到一种理性,科学的态度来探讨核能未来的角色,这也导致了1998年红绿政府最终出台的退核政策。2000年6月16日,联邦政府和德国四大能源供应企业达成共识,算出了德国现有核电站的“剩余发电量”(Produktionsmenge),也就是说到2021年德国全部的核电站都要退出使用。

(2) 能源框架的转变

自2000年的退核决议以来,能源的框架条件又发生了巨大的改变,环境保护成了21世纪全球性的挑战,但环保不可能在核电站不延长使用的情况下实现。2009年一月俄罗斯和乌克兰的天然气之争,使能源领域的进口依赖问题越来越占据了人们的视线。如何能保证能源安全则成为了能源政策的中心问题。核能在本国能源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德国大约四分之一的电能供应都要靠核能来支持,且经济危机的背景下也不可能放弃核能这一可以降低成本的优势。除此之外,随着气候变化还有经济危机的挑战各国政府都在反思核能的潜力,大多数欧洲国家对于使用核能的态度都和德国相反,这是德国在政策上多少觉得被孤立了。所以当时人们越来越想要理智地使用核能,有当时的问卷显示,同意使用核能,尤其是同意延长核电站运转时间的人数逐渐上升,并获得多数。即使是在切尔诺贝利发生的时期人们对于使用核能的态度还是积极的,在一项由阿伦斯巴赫(Allensbach)发起的调查中表明在1980到1986年7月这一时间内核能的支持者从30%上涨到51%。

4. 德国新能源发展现状

现在在德国内的讨论是:怎样能既摆脱产出二氧化碳多的能源,又不会让危险降临到每一个人头上?我们怎样才能不冒着能源供应空白的危险继续发展可再生能源?德国人的选择是大力发展新能源,但是新能源的发展状况也不很乐观。

(1) 可再生能源整体缺乏规划,建设中问题屡现

无论是风力还是太阳发出的电力都因为天气因素无法控制,他们产生大量非恒定电流,并且分散并入电网,整个电网系统中因为物理原因必须保持用电量和发电量的平衡,因此大力建设风力和太阳能发电的同时,输电网和变电网的配套建设是非常关键的问题[1]。根据联邦网络局2012年8月公布的电网建设检测报告显示,计划1834公里长的电网仅修建了214公里,就电网滞后的情况来看,还无法确定通往南部的新电网应该以怎样的速度推进[2]

(2) 新能源的价格过高

在德国,包括太阳能和风能在内的可再生能源的生产商,都须获得高于市场的价格,才能确保其投资盈亏平衡,为了保证大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国家不得不对其进行补。.在2011/2012年通过例外政策见面的金额共达86亿欧元。2011年有813家企业申请免缴可再生能源分摊费,而2012年则有2000多家企业申请了免缴[3]。政策对于大企业的倾斜,导致最终的电价上涨结果都降到了老百姓的头上,政府继续对大企业补贴,一方面会阻碍向新能源的转变,另一方面会引起民众不满情绪,形成对该政策接受度的威胁。

(3) 新的环保压力

以风能发电为例,德国的计划是,在接下来的七年内,把风力发电量从31000兆瓦增加到45000兆瓦。到本世纪中期,风力发电量能达到85000兆瓦。按照规划,德国将新装大约60000台风力发电机,这将完全改变这个国家的外观。这两年,全德国发起了700多次市民行动,反对他们所说的“桅杆森林”、“视觉污染”,“对我们高地山峰的大规模破坏”[4]。 大力发展新能源是为了解决可持续发展问题,但是从民众角度来看,过多的风力园区,过大的噪音污染,反而是破坏了当地的生态,导致两方利益不可调和。

三、中国核电发展道路探索

1. 核能发展现状

2012年,我国核电站的安全运行业绩良好,运动水平不断提高,主要运行业绩指标好于世界均值;未发生国际核事件分级1级及1级以上的运行事件;工作人员所受辐照剂量低于国家规定的限制,放射性废物排放总量及个人剂量水平均低于国家限制,没有发生影响环境与公众健康的事件。 

表一:2012年核电厂工作人员职业照射情况

核电厂名称 年人均有效剂量mSv 年度最大个人剂量mSv 年度集体有效剂量人·Sv 归一化集体有效剂量人·mSv/GWh
中核运行一厂 0.014 3.681 0.038 0.013
大亚湾核电厂 0.413 8.116 1.235 0.078
中核运行二厂 0.482 9.389 1.229 0.061
岭澳核电厂 0.297 6.059 0.947 0.060
中核运行三厂 0.316 8.116 0.689 0.059
田湾核电厂 0.345 4.232 1.014 0.0624
岭澳核电厂二期 0.286 6.644 0.929 0.059

 注:国家标准《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中规定了工作人员职业照射的剂量限值:连续5年平均有效剂量不超过20mSv ;任何1年中的有效剂量不超过50mSv。图表来源:《中国核能年鉴》,2012

 截止2012年底,我国大陆共有15台商业运行核电机组,装机容量为1254万千瓦,核电年发电量983.1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75%;上网电量926.1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66%;核电占全国总发电的1.97%。我国在建核电机组共30台,占世界45.5%,装机容量为3267万千瓦时,占世界49.9%。

2. 核电站建设

(1)全国分布图(不包括台湾省)

核能全国分布图

2)运行事件

 表二:运行事件数量

INES级别核电厂名称               0级运行事件 1级运行事件
2010 2011 2012 2010 2011 2012
中核运行一厂 3 0 0 0 0 0
大亚湾核电厂 1号机组 1 0 1 1 0 0
2号机组 1 0 1 1 0 0
中核运行二厂 1号机组 0 1 0 0 0 0
2号机组 1 0 0 0 0 0
3号机组 6 2 3 1 0 0
4号机组 / 3 0 / 0 0
岭澳核电厂 1号机组 0 1 0 0 0 0
2号机组 1 0 1 0 0 0
3号机组 15 2 2 0 0 0
4号机组 / 7 2 0 0 0
中核运行三厂 1号机组 1 2 1 0 0 0
2号机组 1 2 1 0 0 0
田湾核电厂 1号机组 1 1 1 0 0 0
2号机组 1 0 1 0 0 0
合计 32 21 13 3 0 0

注:数据来源CINNO网事件报告数据库

3)选址原因

根据国际上通行的关于核电站选址有经济、技术、安全、环境和社会四原则。

4)核电站建设的社会影响

1982年秦山选址环评未通过,1983年在非常激烈的辩论下通过。香港反大亚湾核兴建风波。

3. 中国发展核电的意义

  • 煤炭不可能作为长期主要能源。我国目前能源生产中,煤炭占74%。据估计,到2050年,随着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我国能源消耗将达到目前水平的5倍左右,如果维持现有的煤炭消耗水平,到2050年煤炭年消耗量将达到50亿吨。
  • 环境健康发展。化石燃料燃烧会向环境排放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灰、煤渣和有毒金属等有害物。
  • 风能、水能资源、太阳能不可能成为主要能源。
  • 对国外资源依存的能源供应安全问题。2008年我国进口原油79亿吨,同比增加9.6%。国内石油消费对外依存度达到49.8%,比上年提高1.4%。
  • 核电的经济竞争力 未来我国的全国用电量与人均用电量将大大增加,如果把燃烧煤炭造成的环境损失和二氧化碳排放成本计入,核电将对煤电有更强的竞争优势和代替能力。

4. 核能科研

大型先进压水堆核电站CAP1400关键试验和软件课题总体进程顺利。CAP1400设计和审查工作取得重大突破。CAP1400关键设备研制取得阶段性成果。CAP1700预研工作有序推进。

5. 核电安全问题

1)高放废物地质处置。经过适当的选址和精心设计的处置能够保证未来任何时间段内的充分安全与可靠,而且,地质处置是保证长寿命废物与人类生存环境永远隔离的唯一可行途径。我国高放废物地质处置研究自1985年以来,取得了显著进展,尤其是自2000年起,国家加大了高放废物地质处置研究开发项目的支持力度,在甘肃北山场址评价和膨润土工程特性研究等方面取得了巨大进展。

2)中国涉核死亡和急性损伤人数。

表三:1945~2007年期间世界范围和中国涉核死亡和急性损伤人数统计

类型 1945~1965 1966~1986 1987~2007 合计
死亡 急性损伤 死亡 急性损伤 死亡 急性损伤 死亡 急性损伤
世界 核设备 核事故 12 42 34 140 3 1 49 183
辐射事故 4 4 3 7 0 1 7 12
中国 核设备 核事故 0 0 0 0 0 0 0 0
辐射事故 0 0 0 0 0 0 0 0

注:图表来自《我国核能发展的再研讨》

3)放射性问题

4)核安全监管

核事故应急国务院办公厅近期公布修订后的《国家核应急预案》。《预案》规定了中国核应急组织体系由国家、省和营运单位三级核应急组织构成,并对各级的具体职责进行了描述和规定。《预案》要求按照核事故应急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接到事故报告后,国家核应急协调委、核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要及时、持续向国务院报告有关情况。第一时间发布准确、权威信息。

6. 沿海核电发展和内陆核电发展

1)沿海核电站发展:我国沿海不具备发生灾难性地震海啸的条件。通过滨海核电站可能最大风暴降水与可能最大海啸憎水对比,课得出结论,海啸对我国核电厂影响不大。

2)内陆核电站发展:随着中国实施中部崛起战略,湖北、湖南和江西等内陆省份GDP相继突破万亿元,进入社会经济快速发展阶段,从能源短缺以及电网接纳能力和核电电价竞争性等角度来看,这些内陆省份迫切需要建设核电,且具备建设核电的条件。对于放射性液体流出物排放的环境影响评估结果积极。借鉴美国NRC对内陆核电厂环境问题的识别方法和给出的评估结论。这个问题只属于小影响的环境问题。需要指出的是,我国正在运行的核电厂也已将放射性液态流出排放物控制在很低的水平,并且,我国拟建核电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都在积极努力采用最佳可行技术处理放射性废液。内陆核电站应该分布于水资源丰富的长江流域。美国和法国均已证明,排放物不会影响电厂下游作为饮用水源、灌溉、捕鱼和娱乐活动功能。

此外内陆核电站即使受自然灾害影响,也极不可能发生像福岛核电站那样的事故。

7. 我国发展核电的建议

(1)在发展核电的同时应该积极发展其他能源。如西南水电、西藏水电;“三北”地区、沿海风能资源丰富带和青藏高原腹地的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其他形式的能源。

2)加强核电发展的人才队伍建设。不仅要加紧培养、提升核电科研设计等人才队伍,培养相关的法律人才,还需要培养一批高技术工人,以及完善环境监控与保护人才队伍的建设。

3)核电发展应该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中国的《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05~2020)》已明确将核电发展战略由“适度发展”调整为“积极发展”。首先,中国核电发展的速度惊人,是否真正契合经济发展需求有待商榷;核电发展有比火电发展更加严格的要求,各地政府应该综合当地实际情况,不应盲目跟风。核电安全极其敏感,一旦发生事故,将会使整个核电行业发展受阻。

4)决策透明化,让民众了解真实的核电,避免造成大规模恐慌,理性对待核电。香港居民反对大亚湾核电站游行事件,日本福岛核电站泄漏之后的碘盐哄抢事件,都说明民众对于核电发展缺乏认识,核安全是群众最关心的方面。

5)核电发展必然要与国际合作。一方面核电站技术研发投资高,借鉴国外技术可以缩短研发时间,少走弯路;另一方面,未来的国际关系中能源外交也将扮演重要的角色,中国在国际能源交流合作中要改变被动的位置,才有机会创造“和平崛起”的外部环境。

6)媒体对核能发展以及核事故报道应该受到监管。公众对核电的了解大部分来自报纸和新媒体,所以要防止不实消息在群众中引发的恐慌和造成不必要的社会混乱。同时也要准确真实地报道核电发展状况,保护公民的知情权,才能获得公民的支持和信任。

8. 中国与国际的交流和合作

1)政府方面:2012年3月第二届核安全峰会以加强核材料和核设备安全为主要议题,通过了《首尔公报》;2012年5月《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联合公约》;多边领域:第五次中日韩核安全监管高管会,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合作;双边领域:中俄签定了《核领域合作路线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在中国合作建设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的协定书》。中美之间举办了“中美和平利用核技术联合协调委员会第7次会议”、“中美核电概率安全分析第4次研讨会”等。中法之间举办了“中法核电安全交流研讨会”,就核安全检查、核应急措施及安全标准改进、未来核电发展趋势等主题进行了讨论。

2)部分企业集团: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在ACP1000出口阿根廷核电项目取得阶段性进展,中俄合作田湾二期工程开工,铀资源保障能力提升。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成功收购纳米亚湖山铀矿,积极探索与国际主要核能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同开发国际核电市场。

3)中国核能行业协会:承担第四代核能系统国际论坛(GIF)联络办工作,承担亚洲地区核合作技术支持工作,组织开展我国核电行业人力资源调查工作。

总结

通过以上的分析和总结,可以看出,想实现能源的转型和经济发展就不可能抛弃核能。从法国的诸多核能发展经验中有太多值得我们中国去学习、去借鉴的内容。法国对于核工业领域“国产化”的坚持,并非一蹴而就,亦是从引进学习开始,然后进行改进、提高,最终实现了“纯法国”的核生产并位居世界前列。德国的经验则启发我们有必要加大力度进行核电的科普,绝不能因噎废食,核电是洁净、安全和高效的能源,当前国产化核电成本已低于常规燃煤发电成本。发展核电可以成为我国能源结构转化的过渡性能源,愿中国在清洁能源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一、从法国核电发展得出的启示

1. 健全的制度和法律

法国核电的成功取决于两大因素:一是实施严格的核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其二,核电发展坚持走国产化路线。其中中国缺乏的是严格的核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其中包括:完善的核安全管理机构体系,法国的核设施安全是在各级安全主管部门的监管下以经营者的高度责任心为基础的。中国在这个方面尚有欠缺:一是还未完善全面的监管体系,由于中国核电发展尚未真正成为一个发达的产业,积累的经验不够。尽管中国已经在加强运行核电厂监管、在建核电厂安装、调试阶段的监管等多个方面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管理条例,但相较于法国的议会科学与技术决策评估局、核安全局、核安全与辐射防护总局、工业、研究和环境地区管理局、核安全与信息最高委员会、基础核设施部际委员会、辐射防护与安全研究院(这七大机构各司其职有互相协调,同时,其中的一些机构,如IRSN还受国防、环境、工业、研究和卫生部长共同监督。)我们的体系存在责任不清、组织混乱的问题。特别是缺乏一个专门的涉及核安全相关问题及向公众和媒体通报的机构。没有明确专门监管这些机构的组织,可能会导致机构内部自身的松懈,从而是规章制度成为一纸空文。第二个方面在于核安全相关人员的培养问题。以注册核安全工程师为例,2012年,报名参加注册核安全工程师考试人员共计3739人,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为2521人,累计全部4门合格具备注册资格人数共计693人。截止2012年底,已备案执业单位共计389家,176家单位已拥有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其中64家不满足最低注册人数要求;另外211家执业单位尚无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在知识管理方面,一些基础读物仍然没有出版,一些重点教材还在编制当中。第三个方面是健全的法律法规和文件。法国在核工业实践中形成了大量的法律性规定和文件,构成了行之有效的原子能法规体系。覆盖围广泛而全面,涉及到核工业实践的每一个步骤和方面,从放射性防护,到燃料回收再到核贸易出口、核事故应急等方面。中国在关于核工业方面缺乏有经验的法律人才,所以法律文件没有涉及到现实中可能会遇到问题的方方面面。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虽然通过了国家核应急工作报告、《国家核应急工作“十二五”规划》,但是成熟的法律至今没有形成。

2. 如何取得态度暧昧的民众支持

根据调查问卷的结果,中国核电在民众中的支持率可能会高过法国或与法国持平,但还是相当一大部分人态度暧昧。法国为了争取这些人的支持有两点是值得中国借鉴的。第一使民众切实体会到核电带来的好处。这些好处体现在电价的降低和环境污染的减小。核电的繁荣使得法国的电价比邻国便宜许多,相较于之前,法国的电价相对便宜了20%-30%,每个家庭每年相当于节约了200美元的税金,这大约是该家庭用电的同等支出。中国核电同样具有经济上的优势。在5%的贴现率是,核能、煤和天然气的平准化发电成本,气电最高,核电最低。政府为了支持核电的发展,过渡性的能源消费补贴是合理的,甚至是必要的。即使核电站初期为了回收成本而不采取降价,政府也应该用实际行动做出表示。第二是在环境保护方面做出贡献。法国的电力被建设成了最注重环保的行业,大大减少了法国每年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使得法国的年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远远低于美、德、英等优先发展核能的国家。中国正面临着由于不合理的能源结构所导致的各类环境污染,如雾霾天气增加、酸雨腐蚀性程度增加、可饮用水资源水质下降等威胁着人们正常生活的问题。而且,就2006年煤炭电厂耗煤量占全国媒体总消耗量的50%左右,相应的二氧化碳和二氧化硫排放量约着全国总排放的50%。而在未来的用电需求预测中,单纯的居民用电量有增无减。因此,电力行业能够成为中国节能减排的表率。用核电代替煤电,该地区空气质量能有所改善。

 二、从德国核电发展得出的启示

1. 如何指引民众正确看待核安全问题

德国核电发展之所以受到严重阻碍,不仅有来自民众的压力还有执政党的决定。相较于德国,中国虽然在第一座核电厂秦山核电站建立是发生过争议,以及在大亚湾核电站建立是发生过香港民众抗议示威游行,但是他们都没有对核电发展起到决定性作用。德国的 第一次对于核能公开的抗议更多是冷凝装置产生的雾气会影响到当地的葡萄酒产业。中国核电的发展,特别是内陆核电站的建立特别注意这个问题:核电站是否会对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另外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就是核安全问题。根据调查问卷的结果,有44%的受访者因为考虑到安全隐患,因此反对在自己生活和工作的地方建立核电站。解决这一问题的基本是要使决策透明化。中国应该向建立一个专门负责与民众和媒体联系的与核能有关的机构。这个机构不仅要负责报告核电站建立的最新进程、运行中的核事故、关于高放物质和核废料的处理、水资源质量检测等方面的信息;还要能及时处理民众反应的由核电站发展引发的各类问题。只有当问题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才能减轻民众对于核能的恐惧感和排斥心理。总体上来看,在经历诸如日本福岛核电站事故之后,中国核电行业反应是积极的。比如说中国进行了全部核电站的检查,并确保其安全性。但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还是在于核电站本身应该是安全的。政府应该表明立场,把安全问题放在第一位,不管核电站是否带来的巨大的经济利益,只要到了需要关闭的时候,政府就应该下定决心关闭;另外,在核电站建立的过程中不应该盲目追求核电在总电量中的比重增加速度,而应该有计划地,并且经过反复讨论和多次实地考察之后才能做出决定。核电建设目前由比较专业的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和中国核工业集团,以及中国电力投资集团主导建设,其他大发电集团也在积极参与。地方政府出于种种原因,按照媒体的说法,为争夺核项目而拼得“头破血流”,如果这些原因是出于节能减排、缓解能源压力,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只是为了“圈地”,给当地带来明显的经济效应,那么这种做法就值得注意。中国核电发展不会走德国道路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国家强有力的支持。但是国家不应该只有“积极发展”的政策,一心想“做大”反而会忽略了发展过程中的许多问题。

2. 关于新能源的发展

德国在宣布放弃核电之后,所面临的能源问题便是如何让新能源将核能取而代之。中国未来能源结构的调整,也必然面临除核能外其他新能源发展的问题。因此在德国发展新能源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也是我们需要考虑的。德国面临的问题其中一部分来源于自然因素。中国地大物博,具有发展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氢能等能源的自然条件。如前文中所提到的风力发电的潜力。所以中国应该把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在如何实现技术的突破,而不是受限于关于能源来源不稳定的忧虑。另一方面是中德都在面临的新能源价格问题。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一般比煤电高,生物质能发电为1.5倍,风力发电为1.7倍,光伏发电为11~18倍。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焦点集中在降低成本上,这是共识。但是过度关注成本和所需的电价,却往往阻碍了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在未来社会,对于能源价格的定义还应该考虑其对环境的影响,如煤电可能价格较低,但是它所排放的废弃物却需要更多的资金来治理。国家与其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不如对新能源进行补贴,从源头上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德国存在政策对于大企业的倾斜,导致最终的电价上涨结果都降到了老百姓的头上,政府继续对大企业补贴,一方面会阻碍向新能源的转变,另一方面会引起民众不满情绪,形成对该政策接受度的威胁。中国同样需要警醒:拉动内需资金要多照顾不发达地区。

 

参考文献著录:

[1]朱苗苗. 德国能源转向政策:现实施及问题[J]. 德国蓝皮书,2013,141

[2]Bundesnetzagentur. Bundesnetzagentur stellt weitere Verzögerung bei EnLAG-Projekten fest[EB/OL]. http://www.bundesnetzagentur.de/SharedDocs/Pressemitteilungen/DE/2012/120803_EnLAGMonitoring.html, 2012-08-03

[3]朱苗苗. 德国能源转向政策:现实施及问题[J]. 德国蓝皮书,2013,142

[4]编译-Dawn. 德国民众大战风车[EB/OL]

http://zgcf.oeeee.com/html/201309/04/204591.html, 2013-09-04

[5] 环保学家谈核能

[6] 核能与安全

[7] 原子的觉醒

[8] 国际原子能机构与核能利用的国际法律控制

[9] 21世纪的核能

[10]中国核能年鉴 2013年卷 中国原子能出版社

[11]中国能源中长期(2030、2050)发展战略研究 电力·油气·核能·环境卷 科学出版社 2011.2

[12]我国核能发展的再研讨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3.4

[13]中国能源政策思考 林伯强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9.8

[14]从核弹到核电——核能中国 王喜元 中国科技大学出版社 2009.2